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且即使双方离婚,也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为了夫妻生北京讨债活而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如赡养老人、购置家用物品、从事经营活动北京追债公司等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以下几个标准
1、双方共同认可的或者共同举债的债务,或者一方先行举债,事后另一方予以认可的债务;
2、一方举债,另一方不认可,但举债一方能够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这也构成共同债务。
3、债权人主张是共同债务,未举债一方不认可,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债务人的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这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当下夫妻共同债务常用的认定标准。
调查员答疑:
网友提问: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调查员回答:离婚后的债务除非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且即使双方离婚,也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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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隶属于湖北省武汉市,东邻黄陂区,南隔长江与武昌区和洪山区相望,西沿江汉路、三眼桥路与江汉区接壤,北接东西湖区,是武汉七个中心城区之一,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和武汉市政协委员会所在地,总面积70.25平方千米。截至2016年,江岸区户籍人口71.11万,常住人口100万 [1] 。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6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5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95亿元;外贸出口总额达到27.4亿美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06.6亿元。江岸区是汉口的核心组成部分,曾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和对外交往中心,是中共中央武汉旧址和武汉国民政府旧址所在地。位于江岸区沿江地带的的汉口租界是规模仅次于天津和上海的列强在华第三大租界区。自1861年汉口开埠起,先后有英、俄、法、美、德、日等20国在此设立领事馆。江岸还是二七大罢工发源地,拥有许多“红色文化”旧址,境内汉口江滩为亚洲最大的滨江公园。2018年9月,《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在京发布,当选2018年中国百强区。